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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解读


作者:成全勃   发布时间:2006-12-15

陕西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五五”普法是“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简称。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适逢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现对我省“五五”普法活动的内容进行解读。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创建“平安陕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工作目标即三个“进一步”: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主要任务、对象

  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与规范市场秩序、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搞好“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活动,开展“六进”活动(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五个重点宣传对象及要求:领导干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公务员提高依法行政及公正司法能力;青少年培养法治观念;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                      

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地方、部门和行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市和杨凌示范区、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则,报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