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表彰活动公告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宣传“五五”普法以来全省在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陕西”、落实依法行政等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和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由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共同发起的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表彰活动已于2010年6月1日全面启动。活动分为申报推荐、公示投票、评选审定、宣传表彰四个阶段进行,将于12月4日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举办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揭晓暨颁奖典礼。
目前,申报推荐工作已经结束。2010年9月8日、9日、10日先后在《华商报》和拍案网(陕西法治网www.124aj.cn)、陕西省司法厅网站(www.sxsf.gov.cn),《西部法制报》,《陕西日报》上公示20个候选事件(排名不分先后);投票从2010年9月10日零时开始,9月17日24时结束。欢迎广大公众按以下投票方式、在有效的时间内踊跃投票。选中的事件和最后公布的事件全部相同的投票者,将有机会参加抽奖活动,获奖信息将在拍案网和陕西省司法厅网站专栏上公布。
1、寄投选票。选票应从刊登在《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华商报》上裁剪获得(其它无效);按要求填写,截止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短信投票。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可编辑短信FZ加候选事件编号(限选10个以内,以逗号隔开,如选04、12号等事件,即编辑“FZ04,12……”)发送至1062618881即可。同一用户每天限1次短信投票,同一短信投票如重复某事件编号仅按1票记。短信投票资费:1元/条(不含通讯费)。
3、网络投票。登陆拍案网投票者,请先予注册,以便参与抽奖活动。
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表彰活动评委会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七日